由于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已实现大集中,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地区流动就业的,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只要原单位办理减员后,在新单位办理增员即可。若在省级数据大集中前在省内不同地区存在多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可向现在参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合并此前在省内的多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未提出申请的,在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等业务时,社保经办机构也会自动为参保人办理参保信息合并。
2022-09-28
2021-07-0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10-0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