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新生儿,4月份缴的是出生年度的医保费,即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医保待遇就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021医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400元。因此,7月份扣的是新医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调整过渡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2-04-01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202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