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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厦门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23年7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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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文件明确2023年7月1日起,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文件明确2023年7月1日起,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厦门市企业职工2023年7月-12月社会保险费

厦门市企业职工2023年7月-12月社会保险费

备注:

  1.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养老保险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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