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厦医保规〔2025〕1号)文件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现将2026年厦门市社会保险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7.5%;个人缴费费率按2%。缴费基数的下限按4433执行。
(二)其他事项
其他险种暂不变。如遇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政策,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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