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社保缴费标准(含医疗、生育保险)(2022年7月-12月)厦门五险一金代缴咨询电话:18649990021(微信同号)
备注:
1.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以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养老保险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
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2021-07-012022年度厦门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2022-02-1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10-09